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“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”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
项目名称: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;
建设性质:改扩建;
建设地点:江西省瑞金市沙洲坝镇清水村牛栏窝,在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内,不新增用地,厂区中心坐标为E115°59′53.872″,N25°49′31.148″。
建设内容与规模:工程分为两期建设,总规模为800吨,分两期建设。一期工程已建成规模为日处理400吨,配置1台400t/d焚烧炉,1套7.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。本次为二期建设,主要新建1条400t/d焚烧线,配置1套7.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,同时全厂焚烧炉协调焚烧处置污泥和其他一般工业固废。
二期建成后,共有2条400t/d的焚烧线(含1条现有400t/d的焚烧线),全厂焚烧处置700t/d生活垃圾以及污泥和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t/d。掺烧的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主要包括废旧纺织品、废皮革制品、废橡胶制品、废塑料制品以及其他热值较高的一般工业固废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******有限公司 联系人:袁野
联系电话:******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******有限公司 联系人:蓝工
联系电话:0791-****** E-mail:******
******大学(江西)科技园D区408室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:
******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************49069.docx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以实名方式,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途径,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
五、公示时间
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。
特此公告。
******有限公司
二〇二四年三月